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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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协议

一、【目的意义】

为保证网上河北省人防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建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今后河北省人防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在您成为“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网”实名注册用户(简称“注册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网的运营管理权归河北省人防质监站所有。本协议是您和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明确双方通过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网办理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订立本协议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服务内容】

注册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事项,可在专属用户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并自行维护用户空间信息。

四、【用户承诺与授权】

用户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网进行注册和使用本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平台时承诺和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运用本人手机号码、企业营业执照进行验证;
(3)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4)同意接收来自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送的信息;
(5)在提请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 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6)不存放与河北省人防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五、【用户信息保障】

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违法违规向与河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六、【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

考虑到注册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其帐号操作的行为由注册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注册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帐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帐号安全。